根据《2012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》的有关规定,经公开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,拟聘用下列人员为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,现予以公示,征求广大干部、群众的意见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卫生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2.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.公示时间从9月27日至10月11日止,共7个工作日。
4.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:
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
联系电话:2091220
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卫生局
联系电话:2990671
2012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拟聘用卫技人员基本情况(一).xls